根据《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3〕203号)要求,依据《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标准,经相关县(市)自主申报,我局组织对乐平市、浮梁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情况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复核。
经综合评定:
乐平市达到“提升型”达标标准;
浮梁县达到“增强型”达标标准;
两地均通过本次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达标复核。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馈,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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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商务局
2025年7月10日
一审一校:陈秋林
二审二校:丁雄飞
三审三校:周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