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省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防线,景德镇市商务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回收拆解行为。假借二手车收购名义回收报废机动车,私设窝点自行拆解或者转卖至非法拆解点;虚假“灭失”注销机动车,无资质主体通过拍卖收购报废机动车等行为。
(二)无资质违规经营行为。汽修厂、城乡接合部、废弃厂区、闲置院落、废旧物资集散地、二手车市场周边等点位,无资质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出租、出借、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书;为非法报废机动车交易提供便利条件。
(三)资质企业违法操作。未收到实车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虚假填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发动机号填写不规范、漏传拆解照片、注销证明;违规交易报废整车、拼装车。
(四)零部件违规处置行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违规外流处置;违规倒卖三元催化器、翻新“五大总成”;零部件台账缺失,与非法黑作坊串通处置报废车辆;销售未标注标识的不合格再制造零部件。
(五)不规范拆解环境违法行为。不在资质场地拆解、露天拆解;随意倾倒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环保设施不运行,违规处置危险废物,造成土壤水体污染等。
(六)使用虚假材料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以及其他违反报废机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三、举报渠道
欢迎广大群众、经营单位实名或匿名提供线索,线索写明违法地点、涉事企业(个人)、时间,并可附带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受理部门将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查实的违法线索,各职能部门将依法开展调查处置。
举报电话:0798-8517897(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swjscjsglk@163.com
信函邮寄:景德镇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科(请注明报废机动车线索举报)
温馨提示:广大车主报废机动车,请务必交售具备正规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手续,切勿交由非法回收窝点处置,避免产生车辆无法注销、承担法律风险等后果。
一审一校:王维波
二审二校:查启明
三审三校:李 华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