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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公示

来源:景德镇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8-07 17:11 访问量:

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相关工作要求,维护政策体系统一性、时效性,我局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开展清理。经核查,以下文件因适用情形已发生变化,不再继续执行,现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

一、废止文件

1.《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景德镇市市级公共海外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景商务字〔2023〕45号);

2.《关于印发〈景德镇手工技法陶瓷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景商务字〔2024〕15号);

3.《关于印发〈景德镇市“赣超”足球联赛商贸文旅配套活动方案〉的通知》(景商务字〔2025〕37号)。

二、宣布失效文件

4.《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国(景德镇)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景商务字〔2023〕15号);

5.《关于做好〈加快推进景德镇陶瓷交易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展若干政策(2023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景商务字〔2023〕51号);

6.《景德镇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景德镇市“惠聚瓷都·全民乐享”消费季活动方案的通知》(景商务字〔2025〕52号)。

特此公示。

景德镇市商务局

2026年8月6日


一审:胡佳欣

二审:查启明

三审: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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