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相关工作要求,维护政策体系统一性、时效性,我局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开展清理。经核查,以下文件因适用情形已发生变化,不再继续执行,现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
一、废止文件
1.《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景德镇市市级公共海外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景商务字〔2023〕45号);
2.《关于印发〈景德镇手工技法陶瓷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景商务字〔2024〕15号);
3.《关于印发〈景德镇市“赣超”足球联赛商贸文旅配套活动方案〉的通知》(景商务字〔2025〕37号)。
二、宣布失效文件
4.《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国(景德镇)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景商务字〔2023〕15号);
5.《关于做好〈加快推进景德镇陶瓷交易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展若干政策(2023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景商务字〔2023〕51号);
6.《景德镇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景德镇市“惠聚瓷都·全民乐享”消费季活动方案的通知》(景商务字〔2025〕52号)。
特此公示。
景德镇市商务局
2026年8月6日
一审:胡佳欣
二审:查启明
三审:李华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