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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德镇市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验收及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景德镇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7-06 10:59 访问量:

根据《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2〕169号)和《景德镇市商务局 景德镇市财政局 景德镇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商务字〔2022〕78号)要求,市商务局牵头对2025年度申报的4个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与资金查重。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审核及验收情况

经审核,2个项目因重复申报取消补助资格,2个项目通过验收拟拨付补助资金。

(一)取消补助资格项目

依据《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和2024年项目建设收尾工作的通知》中“对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和企业,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的规定,以下2家企业因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属于同一企业重复申请,取消其本次补助资格:

1.江西嘉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向我局申报“乐平市尚村源农产品上行建设项目”,经查,其在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的“江西省省级农产品田间移动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已获省级财政支持(赣农规计字〔2025〕15号),构成重复申请。

2.乐平市李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向我局申报“水芹初加工处理项目”,经查,其在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的“蔬菜分拣车间建设项目”正在获取财政补助(景农计字〔2025〕20号、乐财字〔2025〕52号),构成重复申请。

(二)通过验收及拟补助项目

1.乐平市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核定有效投资额457.04万元,拟补助137.11万元(不超过有效投资额30%,上限300万元)。

2.浮梁县好事多超市有限公司好事多乡镇商贸中心项目,核定有效投资额77.02万元,拟补助23.10万元(不超过有效投资额30%,上限100万元)。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科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弘文路25号楼313室

电话:0798-8539577

景德镇市商务局

2026年7月6日

一审:陈秋林

二审:查启明

三审: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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