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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商贸企业的一封信 ——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

来源:景德镇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6-02 15:36 访问量:

全市各商贸企业:

安全生产是商贸领域发展的生命线,事关企业生存发展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商贸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明确报告内容,聚焦隐患重点

鼓励企业从业人员(含临时聘用、劳务派遣人员)重点报告以下四类问题:

1.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未持证上岗等;

2.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如安全设备失效、关闭监控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等;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如作业场所未评估风险、危险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等;

4.安全管理缺陷,如责任制不落实、未开展应急演练、违法分包等。

同时,欢迎从业人员提出合理的事故隐患整治建议。

二、明晰报告途径,畅通信息渠道

企业应设立专门受理机构,明确至少1名负责人,通过内部信息化系统、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接受报告,并在企业醒目位置公示报告方式,确保从业人员清楚“向谁报告、怎样报告”。

三、认真核查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接到报告后,企业要第一时间核查,属实的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五落实”方案(责任人、整改措施、资金保障、整改期限、应急预案),并公示整改情况,坚决杜绝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

四、及时实施奖励,激发参与热情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参照《江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结合企业实际,落实奖励支出,明确奖励标准和兑现方式。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隐患的予以重奖,注重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五、建立清单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台账,如实记录报告时间、部位(场所)、问题、核查整改及奖励情况,确保“报告、核查、整改、奖励”各闭环管理。

六、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管理水平

定期分析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举一反三查找现场管理、责任落实、设备工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七、强化教育引导,营造安全文化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升其对岗位风险隐患的辨识能力。同时,明确告知员工,对报告的重大隐患不予核查整改、谎报瞒报事故、存在违法行为的,员工有权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隐患报告人人受益。希望全市商贸企业迅速行动起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筑牢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防线。


景德镇市商务局

2026年6月  


一审一校:范凌云

二审二校:段锦锋

三审三校:程新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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