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景德镇市商务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商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和口岸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开放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年度商务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4.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5.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的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7.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猪屠宰、酒类专卖相关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8.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负责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执行国家、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工作,负责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负责出口加工区的指导协调和审核、报批等工作。
9.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10.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1.负责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相关工作, 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
12.会同配合市招商主管部门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和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为来我市投资者及在我市的外商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参与配合全市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13.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驻景商会、驻景办事机构和我市驻外商会、驻外办事机构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14.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核准、推进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15.负责口岸管理、口岸物流、电子口岸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开辟国内、国际航线、航班及陆路、水路口岸通道的协调工作,负责推动“大通关”建设,协调口岸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推进口岸作业区建设并组织验收,组织口岸集疏运工作,协调口岸通关中各有关方面的工作。
16.参与组织协调全市商务节庆活动。
17.指导中国贸促会景德镇市支会、景德镇国际商会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商务局共有预算单位 1个,即部门本级。编制人数小计_50_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_32_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_6_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__5人。自收自支实有人数小计__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_42_人,行政在职人数_29_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__8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_5_人。离休人数小计__2人,退休人数小计__104人,遗属人数_3_人。
第二部分 景德镇市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商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4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7.1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4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7.1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支出预算总额为134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7.1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45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23万元,资本性支出34.60万元。
项目支出554.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5.2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41.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1万元;资本性支出34.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商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4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7.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23万元。项目支出554.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5.2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商务局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景德镇市商务局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25万元,比2021年减少35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未安排项目资金。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景德镇市商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5万元,比上年减1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