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9〕166号)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景德镇市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验收办法》(景商务〔2016〕21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乐平市临港镇农贸市场已通过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的验收小组验收,现予以公示。
对乐平市临港镇农贸市场改造及验收工作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9日前向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反映。
联系人:饶桂林
联系电话:0798-8539577
特此公示。
2021年3月11日